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貸款竟成詐欺共犯?律師解析:如何證明清白並爭取無罪不起訴
貸款竟成詐欺共犯?律師解析:如何證明清白並爭取無罪不起訴
若被假的詐騙貸款公司騙,且不慎變成詐欺與洗錢罪幫助犯,本文建議可以從你與對方的貸款細節商談、急迫心理狀態到交付帳戶的原因等地方著手,主張自己沒有不確定故意,以提高爭取無罪的機會!
若您正面臨詐欺罪起訴,建議尋求專業的專辦詐欺律師協助,從警詢階段就制定防禦策略,讓你大幅提高勝訴機會!
目錄
一、民間網路貸款的陷阱,讓你變成洗錢詐欺幫助犯!
二、我也是被騙,為何我會變成詐欺洗錢犯?
三、爭取無罪及不起訴處分的五大策略方向
四、收到傳票怎麼辦?律師建議的應對三步驟
【詐欺案律師推薦|本所律師成功經驗】
常見問答FAQ
►一、民間網路貸款的陷阱,讓你變成洗錢詐欺幫助犯!
許多詐騙集團會偽裝成貸款公司,或是代辦貸款公司,
宣稱可以讓你輕鬆借到錢。
這些詐騙集團多半會以:
「美化帳戶金流」、「給金主的擔保」等等為由
要求民眾交出提款卡、帳戶密碼或身分證件。
不過一旦交出後,可能錢不僅拿不到,
還會吃上幫助洗錢或詐欺罪的官司!
►二、我也是被騙,為何我會變成詐欺洗錢犯?
在法律實務上,提供帳戶給他人使用,若該帳戶隨後被用來收受詐騙贓款,
檢察官通常會主張被告具有「未必故意」。
意即:雖然你沒有直接參與騙人,但你「應該知道」或「可以預想到」將帳戶交給陌生人,
有機率會被用於非法勾當,
但你卻仍持「無所謂」的態度提供。
這樣就可能會被法院認定你有詐欺或洗錢的犯意。
因此,如果你要爭取不起訴,精髓便在於:打破「未必故意」的認定。
►三、爭取無罪及不起訴處分的五大策略方向
1. 你跟對方有無細談貸款條件
如果要證明你真的是完全受騙,
就必須佐證你當時確實是完全基於要貸款的意思才會交出帳戶的。
而真正的貸款行為必定會詳盡地詢問還款期間、利息計算方式(月息或年息)、是否有違約金、撥款時間等細節。
此外,對方有無審問你的還款能力與資力,確認你的真實身分,有無簽署契約書等等,也同樣是相當有利的證據。
2. 是否利用你「急迫、輕率、無經驗」之窘境
詐騙集團很愛利用人的「急迫、輕率、無經驗」之窘境,
常見如當下你本來就生活困頓而急需用錢,
現今有更多是其他詐騙集團成員會先騙你一次(例如基於投資、工作等等緣由,讓你急需用錢,或是以為自己欠人家一大筆債),
然後再引導你跑來跟這個虛偽借貸公司借錢,讓你被騙兩次🚫。
這時,我們通常會要仔細說明當時整體的事發背景,
向法官說明在極度焦慮與壓力下,人的判斷力會大幅下降,因而無從預見到對方是詐騙集團。
3. 依你的「智識生活經驗」,是否有能力判斷出借款流程不合理
法官通常以「一般成年人應有之常識」來衡量被告。
然而,每個人的人生背景不同。
若被告是社會新鮮人、長年從事單純的勞力工作很難接觸到金融事項、或受教育程度較低,
就比較可能受惑於詐騙集團提出的一些「專有名詞」。
4. 對方有無提供「交付帳戶」的合理解釋
詐騙集團為了拿走你的存摺與提款卡,
是否有編造許多聽起來「很專業」的謊言。例如:
「因為你信用不好,我們需要用公司金流幫你『美化帳戶』。」
「為了確認撥款路徑正確,需要先做小額測試。」
「提款卡交由專員保管,是為了確保未來還款的擔保。」
假設你有疑問,詐騙集團是否有耐心提出解釋。
這些都是有助於你爭取無罪的事項。
5. 你是否也受有損害
如你是否為了辦貸款,先匯了「手續費」或「保險費」給對方?
你原本帳戶內的餘額是否也被提領一空?
你的個人身分證件是否被冒用申請其他服務?
是否是先被其他詐騙集團騙了錢,又被虛假貸款公司再騙帳戶?
如果被告本身也遭受了財產損害,這在邏輯上極其矛盾——
畢竟沒有人會為了幫助別人詐騙,而先讓自己傾家蕩產。
🔔但自己同時是被害者,也不是萬靈丹。
現在有很多法院認為,詐欺洗錢犯,與被害人,是可以同時並存的事情哦。
➡可參考以下判決:
(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974號判決意旨參照)
詐欺集團亟需金融帳戶以遂行詐欺、洗錢等犯行,因而無所不用其極,透過各種利誘、詐騙等手段以取得他人金融帳戶,國人因對於個人帳戶的認識及理解程度不一,基於各項因素,願意直接或間接提供金融帳戶交由他人使用,詐欺集團得以有機可乘,取得所謂「人頭帳戶」,進而利用電信、金融機構相關之通訊、轉帳、匯款等科技功能,傳遞各式詐欺訊息,使被害人陷於錯誤,或交付現金,或轉匯金錢進入「人頭帳戶」,再轉匯或提領取出得逞。關於「人頭帳戶」之提供者,如同係因遭詐欺集團虛偽之徵才、借貸、交易、退稅、交友、徵婚等不一而足之緣由而交付,倘全無其金融帳戶將淪為詐欺犯罪之認知,或為單純之被害人;惟如知悉其提供之帳戶可能作為他人詐欺工具使用,且不致違背其本意,則仍具有幫助詐欺集團之故意,即同時兼具被害人身分及幫助犯詐欺取財、洗錢等不確定故意行為之可能。
►四、收到傳票怎麼辦?律師建議的應對三步驟
🔎第一步:保存證據,切勿刪除對話
許多人發現被騙後,因憤怒或害怕而刪除對話紀錄。
這在法律上是致命的!
請務必截圖保存所有對話、通話紀錄及對方的網頁廣告,甚至郵寄提款卡的快遞單據。
🔎第二步:不要在警詢時「隨便認罪」
警察詢問時的筆錄是後續檢察官判斷的重要依據。
許多人沒想很多,就會直接說:
「對,我覺得有點怪,但我還是給了。」
這類語句極易被解讀為「未必故意」。
建議在製作筆錄前,先諮詢律師,擬定精確的陳述方向。
🔎第三步:撰寫專業的刑事答辯狀
「清白」需要證據與邏輯來支撐。
律師能有系統彙整證據,並將上述五大方向,轉化為法律術語,並引用相關的最高法院判例,
撰寫成具有說服力的答辯狀,讓檢察官在開庭前就對你的案件產生正面的法律印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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►常見問答FAQ:
❓問:如果我已經把提款卡寄出了,第一時間該怎麼辦?
💁♂️答:
1. 立即致電銀行辦理掛失平止。
2. 前往警察局報案,說明自己遭遇貸款詐騙。
3. 諮詢律師,準備後續可能面臨的刑事偵查與筆錄應對。
❓問:檢察官或警察說「一般人都知道不能給帳戶,你怎麼會不知道」,我該怎麼反駁?
💁♂️答:
法律不應脫離現實。我們會強調「個案差異」,
從你的學歷、職業背景、過往社會經驗出發,
證明在當下的壓力與對方仔細地誘騙下,你確實無法察覺流程有異。
❓問:萬一最後被判有罪,會有什麼後果?
💁♂️答:
若被認定為幫助詐欺或洗錢,不僅面臨刑責,
更麻煩的是必須承擔被害人的民事賠償責任,
且名下帳戶將長期受到管制。
因此,在偵查階段爭取不起訴是至關重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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